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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0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分管领域职能职责,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逐一进行研讨发言。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派员到会指导。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郝泽军主持学习会并讲话。

  郝泽军厅长指出,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始终坚持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在把握重大成就中增强道路自信。深刻认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是得到各族人民衷心拥护的,必须始终沿着这条道路推进民族工作。二是在坚定政治方向中保持清醒头脑。决不能在民族问题上左右摇摆,决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乱了阵脚。三是在结合区情实际中有效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强化“五个认同”,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郝泽军厅长要求,要坚定不移,强化领导,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司法厅作为政治机关,司法行政队伍作为纪律部队,要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牢记于心、贯穿于行。二要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要用正确的观念坚决抵制民族分裂,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大涉民族问题的矛盾纠纷排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民族因素的问题。三要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的促进者、推动者。加大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增强各民族法律意识,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牢牢扎根。

  郝泽军厅长强调,要高质量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要准确把握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求。持续深化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要扎实开展好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筛查问题、找准症结,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形成共识,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三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相关决策部署,深刻反思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双语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四要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厅党委的战斗力,增强民族团结、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合力,成为推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发展稳定的坚强领导集体。

  司法厅党委委员、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参加学习会。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doc/2020/11/11/1062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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