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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司法局推出六条司法鉴定行业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在开展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队伍教育整顿中,为切实履行服务为民的社会职责,全面提升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和行业新形象,宝鸡市司法局推出六条司法鉴定行业便民服务措施:

  信息公开,透明执业。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在本机构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以下内容:司法鉴定人、鉴定收费、鉴定程序、鉴定标准、鉴定业务范围、鉴定执业类别、职业道德、执业监督和司法鉴定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了解和办理司法鉴定事项。

  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各司法鉴定机构要设立专门的鉴定接待室,建立接待引导和节假日人员轮流值班制度,负责司法鉴定咨询和各专业鉴定的引导工作。首次负责接待的司法鉴定人要热情接待办事群众,耐心解答咨询,一次性详细告知;凡鉴定主要材料基本齐全的,应接收当事人资料,其他资料可以通过网上补充,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奔波。

  运用网络,便利群众。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通过网络咨询和传递鉴定资料,积极为群众提供网上司法鉴定服务,让当事人少跑路。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配备有关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常见鉴定事项及相关技术标准的书籍,供群众查阅。在出庭作证和解答群众咨询时,要语言文明、准确,行为有礼有节,不说过头话。严禁冷漠懈怠、故意拖延、态度蛮横等行为。

  主动上门,贴心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及60岁以上等行动不便不能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被鉴定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由司法鉴定人亲自到被鉴定人处所进行鉴定检查。

  鉴定援助,惠及贫困。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按照《法律援助条例》《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对我市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弱势群体、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及时办理鉴定事项;对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被鉴定人或单位,凭相关申请和证明,由司法鉴定机构给予适度的鉴定费用减免。

  亮化窗口,规范形象。各司法鉴定机构办公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工作人员统一佩牌上岗;免费为鉴定群众提供纸笔、饮用水等必要服务用品;设置留言簿、意见箱、安装评价器,张贴微信扫码公众号和投诉电话,多途径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满意。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412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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