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一堂威严震慑的警示教育课在甘谷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课”。
3月22日,甘谷县法院将“警示课堂”搬进法庭,邀请各乡镇民政助理员、纪委相关领导、部分检察院干警、法院党组成员及干警共计60余人,旁听甘谷县大像山镇某公职人员涉嫌贪污罪一案公开宣判。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甘谷县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1月,被告人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制作农村五保对象家庭领取表时,通过将部分五保户名下五保金发放至由其借用或控制的他人的甘肃省农村信用社惠农存折账号,骗取并非法占有五保金共计43.257万元,全部用于其个人支出,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甘谷县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赃款43.25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宣判过程,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一步步沦为“阶下囚”的违法犯罪过程,为在场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此次旁听,是一次直观警示教育,用真实而典型的案例,让大家面对面、零距离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肃穆,直面腐败分子的必然下场,促进了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极大地提高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威慑力。
上一篇:李彦龙受贿案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