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东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讨回了辛苦钱。
“王法官,我是做隔墙板安装工程的,去年在李某承包的工程上打工。9月份工程完工后,李某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并承诺剩余的7400元于10月3日前付清。但之后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以各种理由拖延。我至今也没拿到剩余的钱。”
收到张某的诉状后,承办法官王铮通过电话、EMS信件邮寄等方式试图联系被告李某,均未成功。王铮了解到张某系外来务工人员,手头仅有的证据是一张工资欠条的照片,如果联系不上李某对借款事实进行认定,现有证据明显欠缺。于是,王铮又通过天津高院集中送达平台向李某送达诉状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并成功与李某取得了联系。
由于张某回到河北老家后一直未返津。为了不增加当事人往来诉累,王铮决定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在王铮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下,经过多轮调解,双方达成口头调解意向,并约定到法院进行开庭调解。
开庭当天,张某一早便从河北承德赶到了法院。然而,到了约定的开庭时间,却迟迟看不到李某的身影。电话联系后才知道,原来李某记错了开庭日期,即使马上出发也要下午才能到法院。考虑到张某来回奔波的不易,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王铮将庭审时间改为了下午。
当天下午,李某依然是不见人影,并推脱自己在路上,很快就到。不久,张某的情绪出现了波动,认为李某没有调解的诚意。法官一边安抚张某的情绪,一边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进行催促和释法析理。晚上6点多,李某终于赶到法院。
法官马上开庭审理,李某承认其拖欠劳务费的事实,承诺将全额支付劳务报酬,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张某对法官高效审结案件,化解了“异地打官司难”的问题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