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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开十二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 新疆法院网 作者:佚名

  天山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十二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经查,相关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谣言、淫秽、赌博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已对相关人员及账号依法予以查处。

  案例一、阿克苏地区网民吴某等人网络赌博案

  2020年10月5日,网民举报吴某强、吴某琳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强、吴某琳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二、阿勒泰地区网民哈某网络诈骗案

  2020年10月29日,网民举报哈某利用网络散布帮助处理交通违章以及出售手机等虚假信息,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哈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三、哈密市网民李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1月4日,网民举报李某、唐某为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涉网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唐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阿克苏地区网民斯某宣扬极端主义案

  2020年11月18日,网民举报斯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文字、图片等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斯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五、阿克苏地区网民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0年11月27日,网民举报陈某通过非法出售移动手机卡,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六、喀什地区网民阿某传播淫秽信息案

  2020年11月29日,网民举报阿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贩卖淫秽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案例七、喀什地区网民刘某参与网络赌博案

  2021年1月7日,网民举报刘某参与网络赌博活动,涉案金额共计7000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网民杨某散布谣言案

  2021年1月15日,网民举报杨某在即时通讯群组中散布“又要封城了,库尔勒有一例了”的谣言信息,蓄意制造社会恐慌。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九、阿克苏地区网民木某煽动民族仇恨案

  2021年1月31日,网民举报木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音频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木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BuraTalT4”微信公众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2021年1月22日,网民举报“BuraTalT4”微信公众号发布低俗媚俗类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该账号主办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十一、“ruaysalun”等43个微信公众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近期,网民举报“ruaysalun”“kulkiz338”“YUMURQi0908”等43个微信公众号多次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传播低俗媚俗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上述43个微信公众账号予以关闭。

  案例十二、“tifi爱情”等118个QQ账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近期,网民举报“tifi爱情”“姐bakxax”“XadyyA”等118个账号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利用QQ空间、QQ群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上述118个QQ账号予以关闭。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办网,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及时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址:www.xjwljb.com 电话:0991-2384777

  邮箱:xjwljb@xjts.cn 微博:@新疆网络举报

  微信公众号:新疆网络举报

  报警举报电话:110

  短信报警号码:12110

  网站监督电话:0991-2384743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906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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