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法治营商环境保障力度。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对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修改10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重大事项合法合规。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重点领域上,总结好做法、好经验,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做到应实行、尽实行、快实行。
三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2020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网络和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律师超市”全面建成。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近200名律师走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140余份,指出法律风险点6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