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镇远县司法局、非常感谢镇远县司法局的各位领导帮助我找到工作,申请廉租房……”,3月5日上午,镇远县蕉溪镇刑满释放人员唐某带着感谢锦旗来到司法局激动的说到。
唐某,因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9月27日被判处9年6个月,在瓮安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因表现较好被表扬5次,减刑3次,于2021年2月5日释放。刑满释放后,唐某面临着生活无着、居无定所、就业等诸多困境。局党组在下基层调研过程中得知这一情况,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劳动就业局相关同志取得联系,并了解到唐某在监狱是学习踩缝纫机技术,带着唐某到青溪镇慢坡社区与贵州华楠服饰有限公司吴文斌经理对接,该公司本着人尽其才,尽一份社会关怀责任的角度欣然接受了唐某加入该公司,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对于走出高墙,处于人生十字路口的刑满释放人员,镇远县司法局以“真情帮扶,用心倾听”为工作准则,重点抓好特殊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妥善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诉求,着力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使其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社会的温暖,为其重新融入社会创造全方位的环境,切实让刑满释放人员感受“司法温度”更好地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