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这一年的办案经历,让我更加深刻理解“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让我体会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让我更加明确自己作为法院人的坚守与担当。
2019年,是我参加执行工作的第二年,这一年里,我处理各类案件300余件。有“深夜执行”的疲倦与饥肠辘辘,有强制拆除的风险与阻挠,有长途跋涉的艰辛与失落,有新收案件无暇顾及的担忧与无奈;有案件执行到位时申请人的喜笑颜开,有被拘留时被执行人的懊悔不已,有执行不能时当事人的质疑与不满……这一切都是办理执行案件的应有之义,我能体会和理解当事人种种行为,能够正确的调整自己的心态去面对。
时光飞逝,辞旧迎新,2019年对我是不平凡的一年,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心理承受能力得到充分地锻炼。
2020年,新的一年,我誓将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每份生效裁判文书都掷地有声,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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