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广元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被告人都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1月25日22时18分,被告人都某因不愿春节期间上班,遂编造“今天为止,广元市经开区盘龙镇已经发生多起新型肺炎,分别是盘龙镇,进赛村,已确诊,村委会紧急通知,禁止盘龙场镇及周边人口出去,已经封路了,报备一下”的虚假疫情信息在微信群发布(截至目前,该镇无一例确诊病例、也未封路),此信息最先发布到多达45人、其成员遍布广巴两市各县区的某微信群。
1月26日上午,该虚假疫情信息又被杜某勇、苟某、欧某华等人先后转发到多个微信群,其虚假信息迅速呈倍数扩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不良影响。为消除其影响,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时动员区、镇、村三级2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辟谣和宣传引导,都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
利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都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利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都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都某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