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援助覆盖面再扩大。落实降低经济困难认定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规定,并按规定对特定群体援助对象实行免经济状况审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线上线下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二是最多跑一次再推进。深化法律援助就近“最多跑一次”,推行全县申请法律援助转交服务,实行全县区域内任何工作站一体化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主办责任制”“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落实。完善审批权下放。
三是援助质量再提高。全面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质量绩效评价办法》,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加强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的联系沟通,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