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持续推进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十百千”行动。2021年,全省省级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5处,市级挂牌督办总数不少于100处,县级挂牌督办总数不少于1000处,通过排查、挂牌、整改,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畅通。
根据近三年道路所发生交通事故的数量及后果,此次行动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分为三类,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管辖职责对安全隐患路段开展7方面的排查。第一,排查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交通信号、测速、避险等缺失路段;第二,排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第三,排查沿河、高路基、桥梁、临水临崖等路段;第四,排查通过村庄及人口聚集区路段交通安全设施无效或不全;第五,排查废弃道路禁行等警示、提示标志缺失的;第六,排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城市配套设施;第七,排查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劳务市场”“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路段。
“十百千”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态势分析系统”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出三类事故多发点段,区分为点状、线状隐患,录入系统平台,完成隐患排查数据统计分析,列入本市、县整治名单。对列入“十百千”行动的隐患点段,省交管局要求各地明确隐患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和报告函告情况,挂账督办、整改销账。对事故高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分析研究事故成因,组织专家对道路安全严重隐患及整改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科学的排查整改方案和措施,合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等措施。
省级将对2020年度全省发生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路段,提请省交安委挂牌督办,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市级、县(市)级要将本地202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路段,提请同级交安委挂牌督办,结果报告同级政府,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每个设区市市级挂牌督办数量不少于10处,每个县(市)县级挂牌督办数量不少于1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