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乐山市公安局党委始终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旅游兴市、产业强市”发展主旋律和“全域旅游”的战略布局,结合开门评警、“金点子”征集活动和乐山旅游市场逐步复苏的特点,大胆思考、锐意创新、主动作为,确保了全市旅游景区治安秩序持续平稳,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游客的一致好评。
一、大力实施强基为民举措,进一步夯实旅游警务运行基础
一是推动旅游警务基础建设。制定《推动乐山旅游警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旅游警察支队、景区分局、分县局、辖区派出所职能定位,推动建立完善“四级一体”旅游警务新模式;同时,加强专兼职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并以核心景区和热门景点为重点,实施警务前移,整合旅游警务、游客服务中心等功能,打造示范旅游警务室和旅游警务服务点。
二是优化旅游警务勤务模式。按照“全域介入、淡旺结合、灵活机动”原则,建立派驻增援、梯次用警和全域布警机制,淡季旅游警察常规做好各旅游景点秩序维护和旅客服务管理工作,警力实行动态保障,确保资源共享;旺季实施“旅游警察”全域布警,打破基层机关界限,强化警种部门互动增援,实行街面巡逻、窗口单位及景区统一佩戴旅游警察标识,提升勤务效能。
三是夯实旅游警务管理基础。积极与文广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推动景区及涉旅企业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旅游警务自愿者队伍和社会化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建立完善旅游高峰、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网格化、动态化、社会化协同管控机制。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配备专兼职旅游警察473人、辅警306人,打造规范化旅游警务室12个,警务服务点27个,建立旅游警务自愿者队伍6支、治安防控队伍31支,实行淡旺季动态布警3次,警力不足瓶颈得到有效破解。
二、大力实施增效为民举措,进一步提升涉旅警情管控效能
一是抓住整体联动这个关键。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涉旅部门信息流转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区域协同、旅情共处”的“五位一体”综合执法治理模式,同时紧紧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契机,加强与重庆市相关地区旅游警务工作的合作交流,建立完善协作互助机制,促进两地旅游警务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是突出业务统筹这个重点。完善涉旅多发性警情内部分类处置机制,构建“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配合有序、高效处置”的旅游警情规范处置流程,进一步明确旅警支队与各业务警种部门的在办理涉旅案事件、应急处置、警务服务等方面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专职机构在涉旅案件办理中的业务统筹和枢纽作用,保障警务规范运行。
三是把牢风险防控这个核心。建立完善景区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治安分级管控机制和涉旅负面信息分析研判引导机制,以推进“护旗”“百日平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部署开展旅游治安秩序专项治理,形成严管严控态势。同时,探索建立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模式和景区间治安联合联动防控机制,最大限度防范和消除各类涉旅风险隐患。工作部署以来,已开展乐渝两地旅游警务合作交流2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市、县两级综合执法治理7次,流转涉旅信息72条,查处违规违法旅游卖场5家次,开展旅游治安秩序专项整治3次,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42处,办理涉旅行政案件27起、刑事案件3起。
三、大力实施聚能为民举措,进一步增强旅游警务服务水平
一是健全管理服务机制聚能。以“警情处置不过夜、不耽误游客行程”为导向,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在景区探索建立交通事故快查快处、涉旅纠纷快调快赔,涉旅业务快交快办机制;同时,建立完善涉旅警情及案事件定期分析研判和旅游警务质量监督机制,并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典型涉旅案事件提醒和旅游安全警示,全面搜集意见建议,切实整改涉旅瓶颈问题。
二是强化管理服务效果聚能。制定旅游警察服务标准,全面规范旅游警察着装礼仪形象、执法勤务服务、业务素质能力等要求,积极推广大佛景区分局“五心服务”模式;探索推广“互联网+旅游警务”综合性网上警务室建设,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应用功能,在5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试点建立“旅游警务”服务站,探索实行公安服务“一网办、一证办、一站办”,打造旅游服务综合体。
三是提升管理服务形象聚能。以提升旅游警察影响力和美誉度为目标,借助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介,完善典型发掘培育选树宣传机制,紧紧围绕为建党100周年献礼,策划“护航旅游我在岗”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最美旅游警察”评选活动,通过讲好乐山“旅游警察”故事,发好乐山“旅游警察”声音,不断提升乐山旅游警务品牌效应。工作推行以来,已完善警务服务项目6项,向游客推送道路交通及景区安全预警信息20余次,提供交通及户政业务便捷服务1600余人次,调解涉旅纠纷187起,帮助寻人寻物260余人次,并按照“政治过硬、群众认可、实绩突出”标准,评选“最美旅游警察”10名。
(王海、刘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