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我们去信用社领钱了,大家赶紧去呀。”这几天类似的消息在涿州集资群众中广为流传。
这是保定安国法院执行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及五百多名集资群众近亿元的集资款,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已追缴到位案款三千多万元,执行局决定按比例先期发放,缓解燃眉之急。如何既方便群众支取,又高效有序成了一个首要考虑的问题。在多次与涿州当地金融部门沟通后,经过院领导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最终创新了一个以便民、高效为总原则的发放方案:由法院与涿州市农商银行签订委托放款协议,涿州市农商银行按名单、金额在当地发放案款,法院同时在集资户居住地张贴公告公布此事,让集资群众就近支取。这一大胆创新举措,免去了数百名群众上百公里奔波往返,而且金融机构专业操作使案款发放更加严谨规范。
在案款有序发放过程中,一名集资群众因患病卧床无法去银行支取,银行又无权自行处理委托人支款。在这种情况下,安国法院执行干警便赶赴涿州,带领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把案款送到群众的病床前。几名集资群众已身故,执行干警便一一为家属讲解支款需要开具的证明材料,并现场审核处理。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安国法院执行干警以创新促执行,让理论转化为成果,以执行工作的细节彰显活动取得的成效,体现出人民法官服务人民的宗旨理念。
文章出处:保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