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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护航家庭社会和谐 让家事审判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到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实地调研,对该院家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区市县因地制宜借鉴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做法,将司法、基层治理、妇联工作放在一个平台上协同,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近年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成员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安定、建设和谐西岗的重要基点,以做细纠纷排查、做实非诉调解、做强诉讼中心为具体抓手,持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打造出前端诉源治理、中端矛盾调解、末端司法审判的全链条家事审判的“西岗模式”,让家事审判有“温度”,推动家事审判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了家庭疗伤、社会减压、法院减负的共赢。2018年以来,西岗区法院累计审理各类家事案件127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92 %以上。

  端口前移 源头化解 为基层治理赋能

  2021年4月12日,阴雨连绵,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王璐结束了上午的庭审工作后,匆匆忙忙放下手中的工作,和助理一起冒雨来到辖区街道,走进社区网格,了解近期社区情况。

  “楼上闹矛盾的小两口已经和好了,他们还特意让我转达对您的谢意。”社区书记握住王璐的手说。

  从2020年以来,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开启了联系群众常态化模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嵌入到基层社会治理最前端、延伸至群众最近处,定期深入基层一线,主动下沉力量,发挥专业优势,立足于早排查纠纷、先化解矛盾、细防范问题,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力争在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每名法官平均需要服务1个社区6千余名居民的人员不足问题,我们采取家事审判法官分片包干、其他法官全员轮值的方式,定期走进社区网格、走家访户,及时发现排查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在潜移默化中定纷止争。”王璐说。

  为了更好地开展家事审判工作,西岗区法院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以打造“无讼社区”为目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室、5个街道司法所设立工作站、47个社区设立工作点、234个平安网格设立工作岗,构建起室、站、点、岗协同联动的四级工作体系,形成矛盾纠纷全域发现、分层过滤、递进处置的诉源治理网格化格局。2018年以来,西岗区法院家事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

  工作运行中,网格员多渠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源头线索,第一时间靠前化解,最大限度缩短矛盾“发酵期”,消解矛盾于萌芽。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家事诉讼中心派出“法治指导员”提供法律专业建议,为家门口解决纠纷、矛盾止于诉前提供保障。

  同时,西岗区法院积极发动基层力量,通过实施能力提升“手拉手”行动,有效发挥社区综治专干、妇联专干、网格员、片区民警、社区工作者等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据统计,2018年以来,西岗区法院先后通过组织家事审判法官进社区、庭审观摩、个案评析等形式,深入群众“普法”“教法”“用法”25次,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应。

  调解优先 多元化解 推出家事审判“新良方”

  “我一定要跟他离婚!”面对法官的调解,原告贾女士坚定地说。

  “她要是敢和我离婚,出狱以后,我一定会报复她!”得知贾女士要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易先生气愤的叫喊道。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被告性情较为暴躁,常年家暴原告,并将原告弟弟打成重伤,已被刑事处罚,原告离婚意愿强烈。

  “这样的案件,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极有可能会激怒被告,进而引发更多潜在风险。”案件承办法官马世艳说。

  面对两难的困境,马世艳一方面邀请心理疏导师对原告、被告进行心理疏导,稳定双方情绪;另一方面,又多次劝导原告作出适当让步,缓和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并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阐释案件走向、财产分割等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并对自己的家暴行为表示懊悔,双方和平“分手”。

  针对家事案件多为家庭成员内部发生矛盾冲突的特点,西岗区法院聚焦形成以调为主、以判为辅的新型调判二元关系,改变家事纠纷重“判”轻“调”的简单做法,切实把调解作为化解家事纠纷的最重要手段和首要结案方式,建立起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链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调解联动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调解机制,以专业化、规范化、多元化提升调解质效。

  2017年,西岗区法院制定出台《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则》,规定除婚姻关系确认、身份关系确认等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外,家事案件未经调解不得进行裁判,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通过家事调解维系当事人之间的情感关系。

  同时,西岗区法院建立了调解员制度,将优质调解资源布局到矛盾发生地,全面介入家庭纠纷调处;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全程参与,创建法院、社会组织、当事人“三位一体”家事调解新模式,通过心理治疗、创伤弥合、情感恢复等方法,修复感情、维系亲情、维护权益;建立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当事人亲友“三方联动”化解机制,形成以法院为主导、多部门合力调解的工作格局;充分整合社会力量,协调推进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携手妇联发挥婚恋心理专家、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情感观察员“四员”优势,推动部门分工协作、政策衔接,凝聚壮大调解综合力量。

  转变理念 创新机制 法理情交融尽显司法柔情

  “感谢法官还能再来帮我们解决矛盾,给我们讲解了这么多案例和法律,让我们在家里自己把矛盾都说开了,我们以后会和平相处,不在讨论陈年旧事,专心赡养老人。”王老汉子女高兴地对法官说。

  2019年7月,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回访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王老汉一家。

  王老汉今年80多岁,其四个子女在老人赡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经过当庭调解,四子女达成了赡养协议。协议虽然达成了,但老人的情况并没有改变,赡养的事情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回访中,家事审判团队法官了解到因子女间沟通不畅,轮流照顾陪伴老人的新约定无法正常履行,导致了矛盾再次激化,老人赡养事宜就被搁浅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官立即邀请熟悉情况的社区干部和特邀调解员一起开导当事人,承办法官耐心地给四位子女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并为老人详细讲解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最终,在法官、特邀调解员和社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四子女关系缓和,各自退让一步,达成轮流照顾老人的可行性方案,王老汉终得以安度晚年。

  针对家事案件“定纷”易、“止争”难的实际,西岗法院注重在判决后跟踪回访和帮扶,帮助当事人走出家事困扰、重塑人生梦想,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

  同时,近年来,西岗区法院着力在加强家事审判职能建设上聚焦用力,研究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创新家事审判机制,提升家事审判能力,让家事审判在法理情交融中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尽显司法柔情。

  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西岗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着力发掘家事审判新特征,分别针对离婚纠纷案件、赡养纠纷类案件、家庭暴力案件所呈现出的不同特点,总结提炼案件新特征,采取背靠背调解、“三部曲”教育,聘请心理专家等方式,探索内在规律,完善家事审判操作规程,以专业化支撑审判质效。

  在家事审判外部环境建设上,家事审判团队更加突出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精心打造孝道家训文化长廊,配套设置柔性化家事调解室、亲子关系观察室、家事电教中心和心灵驿站,设立当事人休息厅、家庭文化图书角,传递“和合”理念。

  在家事法庭布置上,强化家庭场景的代入感,以“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家庭成员称谓,代替原告、被告等专业法律术语,时时传递司法温暖,缓解双方对立情绪。

  “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更加注重情感、伦理、家庭关系的整合、调整和修复,使家事案件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法院的人性化关怀,将司法服务温情延伸至庭外,这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西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业宏坚定地说。

  

  


原文链接:http://l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909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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