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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被判刑!制贩新型毒品“papaya”水涉毒网络被安徽警方一举摧毁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 安徽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制贩新型毒品“papaya”水的涉毒网络被一举摧毁——4月12日,安徽警方历经两年零6个月艰难侦查、抓捕、审讯,最终形成铁证的这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娱乐场所惊现“papaya”水

  时光倒回至2018年10月。

  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掌握到重要信息:镜湖区一些KTV、酒吧等娱乐场所一种“papaya”饮料很畅销,价格昂贵,喝了之后让人兴奋、上瘾。警方怀疑饮料里含有毒品成分。

  办案民警展开秘密调查取证,并委托芜湖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进行抽样鉴定,均证实饮料中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物γ-羟基丁酸。

  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严重的会导致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该饮料属于新型毒品,我国已将“γ-羟基丁酸”列入一类精神药物予以管制。

  2018年10月14日,芜湖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制定“查源头、捣网络、抓毒枭”的战略方案。

  这些“papaya”饮料来源何处?制造、销售如何运作?涉案人员身份?一个个问号摆在民警面前。办案民警明白,又将面临一场硬仗。民警往返于各娱乐场所、对抓获的吸毒人员进行审查。穷尽各种方式,终于有了重大发现,芜湖市、铜陵市一伙涉毒犯罪嫌疑人从吉林、辽宁等地购进“papaya”水,在镜湖区、铜陵市一些KTV、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贩卖,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破冰”行动势如破竹

  2018年12月,吉林省通化市郊外。

  室外温度零下30多度,寒风凛冽。风雪中,几名便衣民警踏着半米深的积雪,艰难地行走在一处厂房外——芜湖专案组便衣民警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对制毒窝点进行侦查取证。

  几名年轻民警首次到东北办案,对当地环境和寒冷的气候很不适应。但没有一个人退缩,大伙儿心中只有一个坚定信念: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与此同时,另外一路民警南下广东、铜陵等地摸排取证。

  历经艰苦侦查,“破冰”行动势如破竹。专案组获得大量证据:芜湖市、铜陵市一伙涉毒犯罪嫌疑人与吉林通化某葡萄酒有限公司、辽宁沈阳某公司相勾结,由通化某公司生产制造毒品“papaya”水,沈阳某公司制毒工厂向安徽、广东等地分销。其中,通过化整为零方式,运至芜湖市、铜陵市,由下线向一些娱乐场所贩卖,该团伙成员从中获得高额非法利益。

  办案期间,专案组成员专程赴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公安部禁毒局汇报,被公安部列为毒品目标案件。

  专案组锁定该犯罪团伙网络架构、涉案人员身份之后,2018年12月21日,在公安局部禁毒局、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统一协调下,一场吉林通化、辽宁沈阳及安徽三省统一收网集群战拉开战幕!

  专案组民警先后赶赴通化、沈阳及铜陵等地。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对事先掌握的涉毒人员展开布控。经过鏖战,大获全胜——分别在各地成功抓获涉嫌制造、贩卖毒品的胡某等一批犯罪嫌疑人。专案组乘胜追击,调集100多名警力在芜湖市镜湖区展开抓捕行动,共抓获涉嫌制贩毒品团伙人员30余名、涉嫌吸食毒品的违法人员80余名,缴获液态毒品2200余公斤。

  纠结成伙自掘毒品之墓

  主犯胡某是名80后,吉林通化人,在通化市经营一家葡萄酒有限公司。

  2018年4月,辽宁沈阳某公司的李某、曲某(另案处理)找到胡某,将“γ-羟基丁酸”液体递给他:“你把这个添加到葡萄酒里,包你赚大钱。”因双方是销售合作伙伴,胡某根据对方给出的配方比例,调制出“papaya”水。李某、曲某喝后很满意,遂与胡某商议,让他的企业生产这种饮料。商标、瓶盖、“γ-羟基丁酸”原料由曲某提供,葡萄酒等其余原料由胡某解决。胡某生产出来后,李某分销给广东、安徽铜陵等地,通过下线向一些娱乐场所贩卖。

  朱某、高某、白某为一些娱乐场所推销酒水。2018年夏季,他们发现“papaya”水很受年轻消费者欢迎。3 人获取了铜陵市、沈阳市的销售渠道,购进“papaya”水销售给娱乐场所。不久,3人绕开上线,直接与生产“papaya”水的厂家胡某联系。双方达成交易——每箱“papaya”水320元,每次进货不低于1000箱,货到付款,并先支付10万元订金。

  三人共同出资,到胡某经营的公司首次购进1000箱,将货款付给胡某。货到芜湖后,该团伙向娱乐场所销售,所得利润大家平分。其他犯罪嫌疑人得知后,也与通化、沈阳的上线购进“papaya”水,在铜陵市、芜湖市销售,获得非法利益。

  法网恢恢!4月12日,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法庭上,经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某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白某、邹某、顾某、朱某、高某等人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同案其他2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扣押的毒品、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原文链接:http://gat.ah.gov.cn/jwzx/jhjs/4042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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