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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业务流程再造,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日前,青岛市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大实训”实践活动,深化落实为民办实事,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的意见》《青岛市法律援助受理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推进实施全市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

  

  

  《意见》提出,在全市推行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将进一步统筹全市法律援助资源,在市、区(市)构建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机制,统一公布经济困难标准、统一受理审查条件,共享法律援助承办团队、法律援助受理点,结合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意见》明确,实施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创新推出以下法律援助便民举措:一是实行全市法律援助一体化服务,群众申请援助“一站式”办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签署一体化合作协议、相互委托,实现由原先仅初审、流转材料的“全市通办”,升级为在青岛市内不区分案件管辖,在任一法律援助机构均可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指派“一站式”办结法律援助手续、一体化服务。二是拓宽群众申请援助渠道,打破律师承办援助案件的区域限制。依托律师所和法律服务所广覆盖的优势,设立由市司法局统一授牌、全市共享共认的律师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群众可以直接向受理点申请法律援助。不论案件归哪个援助机构管辖,受理点对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后,报援助机构审查决定即可立即组织承办;成立全市共享法律援助律师团,赋予申请人在全市范围内“点援”律师的权利,极大的方便群众申请援助和选择“心仪”的办案律师。三是强化向基层延伸,推进区市法律援助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融合。发挥村居顾问贴近基层群众优势,对村居法律顾问转交、代为提交的援助申请,由援助机构审查决定后即交该村居顾问尽快进入办理程序,畅通基层便民渠道、发挥基层积极性。

  

  

   下一步,青岛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机制的全面落实落地,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的法治领域改革创新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4/373f1588-7cfd-4b04-b8ea-1b9504c81b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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