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要求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2021年4月19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时,被告人周某当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按照《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的规定,承办法官当即宣布该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首次开庭后,刑庭工作人员重新梳理了卷宗材料;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同被告人周某进行一次面对面沟通。
4月21日上午,承办法官在重庆市大足区看守所与被告人周某进行了沟通,得知被告人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只是希望办案人员能够多多了解其家庭状况,并在判处刑罚时能够对其从轻处罚。承办法官理解其意图后,耐心向被告人周某进行了释法说理,也对其家庭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最后,经过坦诚沟通,被告人周某表示不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重庆大足法院坚持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新需要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发扬为民服务精神,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架起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通过走进大足看守所与被告人周某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打消其疑虑,为被告人周某认罪认罚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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