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余脉下,渭河之水旁,有这样一支集体,他们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信念,忠诚履行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神圣职责,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务实,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这就是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为副处级单位,现有干警19名,其中员额法官6名,法官助理6名,书记员7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一庭干警秉承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立足审判职能,纵深开展专项斗争,工作受到了院内外一致好评。案件的审判质效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的评判,天水中院刑一庭干警积极扛起推动全市法院案件高质高效审结的重任,精准施策,全市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长期名列全省前茅。
面对涉黑涉恶案件涉案人数多、案件事实繁琐复杂、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刑一庭积极提前介入,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同一审法院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并请求业务指导。对省级挂牌督办等重点案件由正、副庭长担任督办责任人,特别是最具影响的郭某杰等3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组成合议庭提前介入,利用一周时间阅卷,夯实案件根基。
在案件阶段性集中大量进入审判环节时,刑一庭坚持“快”字当先,一方面将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审理的重要节点做排期安排,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任务较重的法院现场督导督办。在推动一审案件进度的同时,刑一庭对集中进入二审程序的大量案件要求以一个月为限快审快结,庭室干警细致分工、团结协作,对分散羁押于各县区看守所的大量被告人分组提讯,对长达数百页的裁判文书分散校对,有条不紊的推进33件二审黑恶案件依法高效审结。
刑一庭始终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以“准”字为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对黑恶势力的精准打击。在多次与公诉机关沟通,向上级法院请示,向党委、政法委汇报后对6案改变定性,还纠正了3件涉黑恶案中公诉机关对7名被告人系黑恶势力的指控,纠正了一审法院审判程序和涉案财物处置的错误。刑一庭指导审结的武山县雷某案、清水县王某案作为指导案例被选入省法院编印的《案例汇编》,为全省黑恶案件审判提供指引。
在立足审判第一要务的同时,刑一庭干警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在各媒体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新闻40余条,组织开展集中宣判4次,参加市扫黑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4次,编发工作简报35期,深入基层街道社区宣传10余次,拍摄专题片1部,并将舆论宣传融入党建、入村入户帮扶等工作中。截至目前,共发出司法建议37份,反馈率达100%,有效助力实现“行业清源”。
天水中院刑一庭深知作为新时代政法干警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他们的责任担当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受到了全市法院机关乃至全市政法系统的高度肯定和积极评价。
“自2018年1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水市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恪尽职守,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邢自元说道。
截至2021年4月底,天水市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公诉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44件382人,已全部审结。其中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32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12件87人,认定恶势力团伙24件124人,不认定未恶势力犯罪4件。受理涉“保护伞”案件5件6人,已全部审结。受理二审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共39件337人。经过三年的专项斗争,天水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刑事案件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在扫黑除恶的征程上,天水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拧紧担责发条,将重点落在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上,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从源头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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