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三方面推出10项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方面提出3项举措,建立人民法庭“协作跨域立案”、“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贴心的诉讼服务;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开展立案前多元解纷,建立速裁快审机制,减轻群众诉累;发挥移动微法院掌上功能,实现诉讼事务“一网统管”“一键通办”,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自助立案一体机、全域送达一体机等服务设施,让智慧法院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3项举措,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将司法活动对市场主体的影响降到最低;对未发放完毕的执行案款进行逐笔核实、集中清理,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企业创新创业,全力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纾困解难。在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方面提出4项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精准救助涉诉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严厉惩处涉民生领域犯罪,提升群众防骗意识;除专门法院外,在全省所有基层法院全部开通运行“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系统,降低群众解纷成本;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常态化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据了解,辽宁高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省法院33个部门提出的众多举措中梳理出10项 “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确保满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兑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