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在厅机关开展“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就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方案要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突出发展和为民的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推出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搭建全省法治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推进“行政复议效率提升”行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免费办理老年人遗嘱公证服务、实施“特殊人群”关爱工程活动、推进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制度、健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机制、畅通公证“绿色通道”、建立志愿服务机制等35个方面重点任务,做到“实事”有分量、有质量、可量化、可执行。
方案强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办好每一件小事入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在完成好规定内容的同时,要设计开展好具有特色的服务群众措施,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实践活动的社会感染力和凝聚力。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省司法厅机关各级党组织将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真心排解民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