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6月16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以《在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法治的伟大力量》为题,为全省三级法院干警讲授了专题党课。
游劝荣院长围绕党的百年历史,梳理和分析了一系列事件、人物和文献,重点阐述了我们党运用法律的方式明确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合法性,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激发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严厉镇压反革命,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实践;阐述了党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先进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司法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冤假错案的方针;阐述了我们党创造性坚持群众路线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作用及其现实意义,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实现让人民监督政府目标;阐述了我们党建设党内法规体系,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党内斗争,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统一;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改革开放,围绕加入WTO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法律体系,助推全面对外开放;建立行政诉讼制度,助推政府法治建设;阐述了我们党致力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助推社会文明进步。
游劝荣院长在讲课中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纲领,对我们党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依法治国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游劝荣院长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历史是一面镜子,全省法院广大干警通过学习和回顾党领导法治建设,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历程,重温人民司法初心使命,可以在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法治的伟大力量。
游劝荣院长强调从我们党的百年历史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历来非常重视法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强调法治思维。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董必武同志就曾领导我们党用国民党的法庭来实现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土地改革,动员人民参与革命斗争。在建设时期,我们党利用法律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经济建设。从五四宪法到改革开放两法颁布,从宪法的修正案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都证明了我们党重视法治的光荣传统和一贯政策。建国以来的实践,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带来的深刻教训反复证明了重视法律和法治建设,国家就繁荣昌盛,反之,法治凋零,甚至破坏法治,国家就会陷入灾难。我党从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共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必须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要想走向世界,引领世界文明,必须在党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对法治信仰和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胜信心。
游劝荣院长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邃内涵,深入学习钻研,将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当前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湖北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人民法院新的更大贡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领导,省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听课;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