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为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赴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走访调研,征求对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召开“服务金融业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工行湖北分行、农行湖北分行、中行湖北分行、建行湖北分行、交行湖北分行,长城资产湖北分公司、信达资产湖北分公司、华融资产湖北分公司、东方资产湖北分公司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金融业发展作了发言。大家指出,省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条”,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金融市场主体都感受深刻,金融司法效率进一步提升,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了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建议适应金融业态创新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加强金融案件集中审理,深化推进“分调裁审”,缩短审理周期,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人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林建华,湖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伟民,湖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广幼,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姚尧介绍了金融监管工作有关情况,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审判效率、构建交流合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思考和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的重要作用。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推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一方面,广大金融机构在助力湖北灾后重建、疫后重振中给予了强有力的扶持、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另一方面,金融发展本身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好了,本身也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金融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确保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游劝荣院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省委书记应勇指出,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年来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和举措,出台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努力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游劝荣院长表示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更好地化解金融纠纷,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希望双方加强交流合作,提升合作层次,搭建制度化平台,形成常态化机制,努力为金融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加快推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一是开展制度化会商,加强涉金融司法的政策协调;二是形成反映情况、听取意见的正当化、制度化渠道;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审判队伍与金融队伍之间的学习、交流、培养和锻炼,优势互补,帮助金融监管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帮助审判队伍掌握金融知识;四是开展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分析研究,为金融业发展提供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加强金融监管提供决策参考;五是加强风险防控,通过金融案件大数据分析,及时反馈金融风险及其发展变化规律,提示市场风险,做好风险防范,维护金融安全。
游劝荣院长表示,当前,全省法院正在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希望金融各单位发挥联系广泛、接触面广、知识水平高的优势,对法院工作多批评多监督,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全省法院抓好队伍建设,助推人民法院办好司法案件、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走访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