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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趁下大雨电鱼,不料被民警逮正着

发布时间:2021-07-23 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近日,渝中区公安分局菜园坝派出所民警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电鱼案,现场抓获嫌疑人2名,查扣电鱼工具一套,非法渔获物2.24千克。

  近日,民警在长江某流域开展实地巡逻时,发现江边有异样灯光,十分可疑,于是立即前往查看情况。走近后,只见两名男子身穿雨衣,提着塑料桶、舀兜、电瓶等工具,从江边往马路上走,正准备离开。民警快速上前将二人控制,当场查获电瓶、电捕鱼杆等电鱼工具一套,已被电晕、电死的野生鱼共计47尾,总重2.24千克。

  经讯问,李某、宋某二人对自己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二人交代,他们在明知“长江十年禁渔”的情况下,认为当晚下着大雨,不会遇到警察,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大着胆子相约前往江边捕鱼。期间,一人使用自制电鱼工具电鱼,一人则将渔获物打捞上岸,没想到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目前,李某、宋某二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电鱼是一种毁灭性、极具危险性,且被明确禁止的捕鱼方法,作业时会导致周围大小鱼类灭绝,严重危害到鱼类繁殖。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利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

  


原文链接:http://gaj.cq.gov.cn/zslm_245/zagl/zadt/202107/t20210721_9493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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