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及最高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郑青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不断取得学习贯彻的新成效。全省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努力把学习效果体现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统筹安全和发展,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全力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深化改革,尤其是要全面推进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持续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推动青年干警成长工程,落实“审学研”一体化机制,推进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造政法铁军。 郑青强调,要深刻理解把握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她强调,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和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直接关系政法领域改革成效成色,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法治的权威。要通过改革不断推动司法人员担当尽责、忠诚履责,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一要定责明责,进一步细化审判权责清单,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全面落实政治责任、办案责任、监管责任、指导责任,着力构建全覆盖司法责任链。二要科学考责,认真研究制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形成闭环管理,考出责任感、考出生产力、考出战斗力。三要强化追责,明确追责标准、流程和方式,严格落实院庭长履职考核评价制度和法官惩戒、“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制度,促进担当尽责、忠诚履责。 郑青要求,要坚持强基导向,完善思路举措,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法院的司法水平。人民法庭工作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环节,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是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举措。要健全人民法庭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要按照“长谋划、短安排”的工作思路,启动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明确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开展人民法庭达标活动,全面实现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开展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坚持人民法庭综合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强化人民法庭办案智能化水平,提高人民法庭的审判质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促进基层治理、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沿优势作用。 辽宁高院领导班子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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