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移送手续不规范……”近日,伊犁州纪委监委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州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开展了专项质量评查。
为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该州纪委监委由审理室牵头,从各县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案件质量专项评查组,对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查办的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进行评查。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守护生命线的有效方式。”伊犁州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介绍,“伊犁州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主要采取单位自查和县市纪委监委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集中对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评查紧紧围绕案件审理工作‘24字方针’,重点聚焦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手续是否完备等8个方面。”
为了开展好此次自查评查工作,伊犁州纪委监委审理室做足自查评查前期准备工作,事先编写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要点,对组织评查组成员进行了培训,由州纪委监委审理负责人对自查评查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和讲解,确保自查评查工作扎实推进。
“这次自查评查工作是对伊犁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质量的‘全面体检’,针对此次自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细化措施,通过加大调研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出台相应制度规范、制作标准化审理及审查调查卷宗等方式,对案件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的有关材料、文书样式等进行统一和规范。”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州在此次涉嫌职务犯罪类案件专项质量评查中,评查组的成员们就评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展开讨论,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探讨、共同提升的目的。
“以前都是自己对本县的查办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很少有这样一个和兄弟县市交流的机会。”该州巩留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本次州纪委监委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对他来说即能查找本县案件质量的不足,又能学习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借鉴、自我提升的机会。
为避免案件质量评查“一评了之、一反了之”,该州纪委监委将通过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方式,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评查过程中问题反复出现以及整改不及时、虚假整改等单位,将进行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为了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伊犁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州将聚焦影响案件质量的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以规范审理程序、提升业务能力等为抓手,通过完善评查机制、开展业务培训,点对点调研指导等方式,有效解决案件审理中的难点赌点问题,不断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促进案件质量有效提升。(伊犁州纪委监委 蒋大泉 王敏 | 责任编辑 黄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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