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阶段,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掀起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的活动热潮。法官上门立案、为解开当事人“心结”放弃休息时间、提升普法服务精准度……全省法院人切实将便民举措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带去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鞍山中院第三速裁团队赶到当事人厂房调解案件
当事人卧床
法官上门立案
“你好,我想起诉,但是行动不方便去不了法院,有什么办法能把案子立上?”
6月中旬,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一个电话,当事人向工作人员表示到院立案有困难。经询问,打电话的当事人李某今年已66岁,因身患多种疾病,长年卧床,妻子因照顾李某也无法到院。
了解到这一情况,立案庭庭长金铁岩当即决定到当事人家中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问清楚家庭住址后,金铁岩准备好立案用的相关手续,带着书记员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李某家中。经过仔细询问和查看相关证据材料,金铁岩详细了解了李某的诉求和实际想解决的问题。因欠缺专业的法律知识,李某对如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并不是很了解。金铁岩现场指导李某如何依法提出诉讼请求,并根据李某的口述帮助其书写了起诉状。办理完立案手续后,老人真诚地说:“我们就是打电话问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立案,没想到法院的同志这么快就来到家里为我们解决了难题,谢谢你们!”
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该院进一步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解开“心结”
放弃午休时间
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速裁团队利用午休时间,驱车赶赴几十公里外的当事人厂房,成功调解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张某先后拖欠刘某裤子加工费17000余元,经多次催要张某仍不给付,刘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二审过程中发现,此案尽管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依法裁判虽然省力,却不省心。
庭审结束后,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承办法官前往厂房进行调解,这份司法为民的诚意和情怀深深触动着当事人的心,最终促使张某当场交付调解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矛盾化解由扬汤止沸到釜底抽薪的实质转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无独有偶,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南杂木人民法庭也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诉讼案。南杂木镇中心卫生院患者以医院失职为由,与卫生院院长发生冲突,并将其殴打致伤。5月,院长将该患者起诉到南杂木法庭。与上述案件相似,双方情绪均较激动,考虑到医患纠纷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在认真分析案情、深入调查实情的基础上,“背靠背”与双方分别沟通、细致调解,最终使双方心悦诚服,达成调解协议,患者当庭将赔偿款给付完毕,一起矛盾突出的医患纠纷在法官倾力调解下化为无形。
精准化服务
普法宣传先行
为精准把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8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明山区人民法院联合本溪市区两级工商联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本溪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为企业发展普法答疑、把脉问诊、施策助力。
在实地走访后,法院、工商联和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就劳动争议、合同签订、债务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两级法院还为企业带去了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资料,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同日上午,西丰县人民法院干警也来到西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开展“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的保护伞”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讲介绍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讲解了“如何识别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及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校园贷的危害和预防”等内容,告诫同学们要引以为戒,树立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进一步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认识到要从自身做起,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