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至25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赴乡村振兴联系点盖州市进行调研。 调研中,郑青来到金马绢纺有限责任公司、吉祥绒山羊养殖场查看企业发展状况,了解存在困难和问题,走进困难群众家中慰问,并结下帮扶对子。
走访结束后,郑青主持召开座谈会。在听取盖州市委书记徐海龙关于盖州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介绍后,郑青指出,盖州乡村振兴工作规划思路清晰,符合中央和省委有关乡村振兴的精神,符合盖州工作的实际,关键在于抓好工作落实。
郑青强调,当前,我们正处在从脱贫攻坚走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巩固”“拓展”“衔接”上下功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她指出,乡村振兴首先是产业振兴,要充分发挥盖州的生态优势、地域优势、文化优势,强化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才,要积极培育人才队伍,多渠道吸引外出能人返乡创业,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通过 “外引”与“内育”相结合,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要注重乡村治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孝老爱亲”“邻里守望相助”等传统文化,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郑青表示,辽宁法院要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别是营口中院、盖州法院,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要坚持强基导向,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和功能,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注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乡村建设法治环境,促进乡村振兴。
座谈中,郑青还向省法院选派的4名驻村干部表示慰问并提出要求。她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观念,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中;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严格遵守驻村纪律,维护好驻村干部和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据了解,为确保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落到实处,辽宁高院院领导就盖州乡村振兴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省相关部门,推动部分项目和资金落实。
调研期间,郑青与营口市委书记李强,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姚华明进行工作会谈。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凤武,营口市委政法委书记、营口中院院长、盖州市有关领导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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