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解读(一)
小型汽车驾照“一证通考” 可异地分科目考试
2019年4月,公安部发布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这10项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5月23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这10项新措施陆续进行详细解读。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问: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对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问: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会给大家带来什么便利?
答: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一是申请地点,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考试地可变更一次。二是申请手续,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考试地变更;其他人员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证件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是考试流程,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问:在便利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在总结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一证通考”的基础上,试行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