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报对高某某同志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情况,对其不实举报予以澄清”。近日,黔东南州镇远县纪委监委在该县某局召开了一场“特殊”会议,通报了一起不实的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此前镇远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县某局在采购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项目中存在排除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收到信访件后,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信访件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核查组第一时间将核查结果反馈给被检举人,随即启动澄清正名程序,特在该县某局一定范围内召开一场澄清正名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高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澄清正名,有组织的信任与支持,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开展工作了。”接到该县纪委监委调查组的反馈后,高某某激动地说。
澄清正名是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镇远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维护干部合法权益,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
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澄清正名”机制,通过为被诬告陷告的党员干部召开澄清会、出具书面证明、向党组织进行情况通报等方式,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清廉镇远”微信公众号开通信访举报栏目,向广大群众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流程、受理范围及渠道,引导举报人依纪依法按流程进行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通过加大对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举报意识。
“要进一步发挥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机制的促进作用,为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镇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