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战线的防艾卫士
毛伟,男,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时任重庆市北碚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在艾滋病戒毒人员管教第一线,他每天与艾滋病戒毒人员打交道,时刻惦记着他们的事情。2011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在戒毒人员管理教育中,他积极倡导尊重管理、平等管理、无歧视管理,既严格要求,又以人为本,坚持纪律规范和人文关怀两手抓,让戒毒人员心服口服。
他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敬业奉献,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将纪律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心中始终有“戒尺”,脑中时刻有“红绿灯”。坚持道德底线,守住纪律红线,时刻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戒毒人民警察的忠诚与担当!
法律援助暖人心
王灿,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职律师,时任合川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职务。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0余年来,他带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者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67件,办结12798件,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21383.96万元;先后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975件,异地施援54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9963.72余万元。
他探索建立了一套具有地方工作特色的“334”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把受理、审查、指派“三关”,落实案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监督”;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监督“四个统一”。
他全面立体布局,先后在全区村(社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法律援助便民联络点403个,形成了一个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35个工作站为主干,以村(社区)为依托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他立足服务群众,以一名公职律师和普通共产党员的身份,进社区、进街道,为辖区居民开展法律宣传、答疑解惑。2011年被评为“重庆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14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获重庆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被合川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重庆市涪陵监狱
重庆市涪陵监狱前身为四川省大竹区专员公署公安处直属劳改队(外称东印农场),始建于1952年10月1日;1997年9月29日,最终变更为“重庆市涪陵监狱”。面对关押点分散、条件落后、警力不足等客观条件,涪陵监狱坚持革故鼎新、奋力进取,与时俱进、砥砺前行,2000年被人事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抓规范。先后开展狱内规范管理“建设年”“深化年”“成效年”,圆满完成试点任务105项,修改制度96个,升级改造硬件14项,编制工作标准、手册等10余项,管理全面实现提档升级。抓安全。坚持软件“四化”,即执法流程标准化、执法责任网格化、执法形象明确化、勤务模式创新化;做到硬件“四升”,狱政、生卫、生产、技防等设施全面升级,安全防控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至今连续21年实现“四无”目标。抓改造。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坚持“8个1”教育机制,建立一站式入监教育中心、出监教育实训基地、教育专网,细化工作流程,开展电大联合办学、远程中职教育,提炼“三正三至”监区文化,全面提高改造质量。抓队伍。坚持组织工作不松劲、解放思想不停步、从严治警不懈怠、素质培训不缺项,营造“四同”工作氛围,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打造出一支作风硬、思想好、素质高的民警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