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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暨法治政府建设新发展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2021年8月19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暨法治政府建设新发展研讨会”在线上成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以及北京市司法局、浙江省司法厅、贵州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苏州市司法局、南宁市司法局等47名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参会并发表致词。研讨单元分别由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主持。

  应松年教授肯定了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指出新《纲要》的发布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所涉及的内容具有重点突出,覆盖面广,系统性强等特点,未来必将在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其指出新《纲要》的发布是时代之需,呼吁大家要继续努力,继续为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

  马怀德教授指出《纲要》是在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背景之下推出的重要举措。此次“纲要”和先前的纲要相比,有很多创新之处。“纲要”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突出了问题导向、突出了改革创新。在《纲要》刚刚发布之际行政法学研究会组织研讨会进行学习十分必要,一方面延续了研究会的传统。每当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法治政府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行政法学研究会均要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学界要认真研究《纲要》,落实其中有关能力建设的要求,推动智库建设,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另一方面实务部门应严格执行“纲要”,落实“纲要”的各项要求,在2025年之前完成“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举措,相信各级政府会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新成效,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在上午的研讨单元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指出新纲要具有中国特色行政法治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体现在“三性”,即延续性、创新性、完善性,也体现在“三化”,即精细化、现代化、中国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方世荣教授指出学界应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行构建和表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体系、特点和定位以及中国道路对世界贡献进行深入研究。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叶必丰教授通过列举实际案例说明当前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组织法和地方协同立法足以解决,需要依靠行政程序法解决,建议推动行政程序立法并在其中明确区域协同和地方合作的内容。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与法律教研部杨小军教授认为“人民满意”标准是结果标准的回归,应在突发事件中加强“纲要”与法律的协调,在法治政府中注重各种价值的平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建顺教授指出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规划和纲要推进、建构了行政法要追求的目标;规划和纲要所描绘的平台、机制、程序、各种各样资源的调配是否合适的,是否在正确的方向上发展,需要学界认真探讨。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强调《纲要》是继往开来的文件,《纲要》明确了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以及考评的重点,开拓了未来行政法理论研究的新领域。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周汉华研究员指出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与全面突破“两点论”具有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方法论意义。

  

  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从“放”“管”“服”的法律意义、深入推进“放管服”的原因、如何落实改革等三方面发表了意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指出《纲要》具有面向中国治理实践的突出特点,强调各级政府最核心的职能是发展职能,需要在《组织法》中明确。天津大学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熊文钊教授指出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实施步骤,指出《国务院组织法》应当展开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宜分别修订。北京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吴苗林处长指出《纲要》在新的形势和任务背景下具有新的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但也存在八个体系建设中缺少了“对人的法治素质”建设的基本内容、没有把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个重点内容来规定等不足。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杨伟东教授指出《纲要》具有清晰的目标导向,明确以体系为抓手,有全新的推进要求。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王万华教授指出《纲要》具有特别鲜明的时代性,创新的变化属于结构性更深层次的变化,需要将来在理论上进一步展开解读和研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章志远教授指出《纲要》时代特色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更加凸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先进理念,更加注重行政系统的整合协同,更加关注市场社会外部力量的融贯,更加顺应科技创新时代的发展趋势。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重点就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发表意见,建议国务院出台相关规定规范政务数据利用、人工智能服务等。浙江大学学光华法学院郑春燕教授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三个角度就新《纲要》发表了意见。中国政法大学罗智敏教授认为贯彻《纲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应扩宽公众参与的方式、完善行政听证程序、明确行政机关在公众参与过程中的法定义务、完善公共参与的回应反馈机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对上午的研讨进行了总结发言。姜老师建议为落实《纲要》,建议加强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程序立法,编纂《行政程序法典》,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制度的研究,解决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问题,在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同时,应单独制定《紧急状态法》。

  

  在下午的研讨单元中,司法部法治督察局王磊副局长认为,根据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方面,新钢要规划了未来发展蓝图,具有很强的时代性、科学性、前瞻性。为确保纲要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应当在加大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述法工作、规范法治考核以及畅通追责问责等方面夯实法治督察对于法治建设的倒逼作用。浙江省司法厅蒋建森副厅长介绍了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指出在下一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将围绕“一个目标,五大理念,四化引领,构建十大体系”,全面贯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同时结合浙江实际,出台浙江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深圳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强调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圳市委市政府较早开始注重法治政府建设,同时介绍了深圳在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努力。苏州市司法局陈峰副局长指出《纲要》中设立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应围绕人民满意引入例如第三方评估机制作为法治考核的标准要素,同时强调《纲要》中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委领导和行政法制度的结合。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黄爱武副局长立足浦东法治政府建设,表示要对标对表中央的实施纲要,要做纵向对比,要根据纲要推进“放管服”等改革,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当中的作用。南宁市司法局侯康顺副局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需要通过创新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标准需要细化,有关指标体系需制定出来,指导地方推进相关工作;完善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有关制度,需要在中央层面给予规定;数字政府建设需要早谋划、早部署,自上而下推进平台建设等建议。贵州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张荣荣副处长指出,贵州省将把贯彻落实新纲要同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出发,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加快把贵州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以法治智慧、法治力量助力在新征程上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就数字政府基础上的数字行政法发表了意见,指出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对既有行政法体系进行现代化更新、改造;当前数字政府建设面临在政务服务中职能履行数字化、建立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行政法律责任等问题。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王周户教授指出法治政府是长线工程,需要坚持法治政府基本性内容,注重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充分发挥智库和学界的作用。郑州大学法学院沈开举教授强调可以学习最高院上下级职能分配方式,上级通过信息化手段履行指导与监管的职能;在执法力量下沉后,上级行政机关应关注行政执法监督问题,行政执法规则制定问题,突出案件范例的指导问题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洪雷研究员将《纲要》概括为“一个结论、十个亮点和八个任务”、强调学界需要对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服务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骆梅英教授指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充分认识当前行政执法所属的阶段,;需要直面行政执法中理论研究薄弱的现状,纠正改革实践认识上的误区,处理好监管和处罚、执法关系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刘艺教授指出法治政府建设与数字政府建设两项改革任务有互为支撑与保障的作用,但作为两项任务自然融合的“数字法治政府”的规划方案却依然阙如,并就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数字政府建设的协同提出了几点建议。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李瑰华教授指出需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理论、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如何落实党的领导等进行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教授认为三个发展阶段的纲要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之路的重要浓缩和生动呈现。新纲要作为3.0时代的纲领性文件,立足于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追求,在践行新使命、位于新阶段、明确新目标,落实新要求、弘扬新理念方面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为强化落实新纲要的理论保障,具体涉及十七个方面亟待解决的理论难题应予以回应。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渠滢副教授指出了新纲要实施会面临政策特殊性和法治统一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立法上的缺失和冲突,人民满意的评判与考核机制如何合理挂钩等问题。

  最后,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王敬波教授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发言,指出《法治政府纲要》的发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次研讨会从定位,目标,体系,亮点,挑战等方面对《法治政府纲要》进行了全面解读。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界还要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宣传贯彻,推动落实的重要功能,促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同时,有关政府和部门也应在法治政府规划,法治政府督察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吸收专家参与,拓展专家资源,吸引更多人共同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yfzs_head/fzdy/202110/t20211022_76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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