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写得很详细,不仅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还明确了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实操性。”近日,遵义市湄潭县抄乐镇纪委书记肖会兵收到“案件审理问题反馈清单”后说道。
今年以来,湄潭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案件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狠抓规范化建设,通过严把案件审理“入口关”、建立案件评查反馈机制、大力选育审理人才等措施,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针对案件审理受理工作,湄潭县纪委监委将案件承办部门拟移送审理案件分为自办和乡案县审两类,分别明确形式审核要件,并罗列出不予审理受理的清单。同时,由审理室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形式审核,从案件移送材料是否齐全、卷宗装订是否规范、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是否齐全等方面严把“入口关”。
同时,湄潭县纪委监委严格实行“一案一评查”机制,在案件承办部门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审理室人员紧盯审批程序、证据材料、文书制作以及审查调查过程等关键环节查找问题,并制作问题反馈清单,经评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有针对性开展整改。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下发“工作提示”,推动问题延伸整改。
此外,湄潭县纪委监委注重在实践中选拔培育审理人才,采用骨干上台讲、派人上挂学、跟岗锻炼、以老带新、集中案件评查等方式,锤炼新人,培育后备审理人才,将年轻优秀人员选拔进县级审理人才库。
截至目前,湄潭县纪委监委共审结案件70件,开展评查反馈案件49件,下发共性问题工作提示1期,选拔培育9名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县级审理后备人才库。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审理监督制约职责,形成案件质量问题反馈、交流和提高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湄潭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遵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