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法院执行工作深度融合,11月18日,青海高院积极组织辖区法院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当天,青海全省共11家法院同步参加现场发放日活动,共计发放执行案款9923万元,涉及案件73件,121名申请执行人现场领取案款,案件类型有涉农民工工资、涉黑恶案件、涉金融类等民生案件。邀请30余名当地党委政法委、检察院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参与、见证案款发放活动。
活动中,青海法院分会场与最高人民法院会场连线,青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高原在格尔木市法院案款发放现场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青海省三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此次格尔木分会场执行案款发放情况。
格尔木法院案款发放工作井然有序,以“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转账或现金给付等方式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099.7696万元,涉及案件13件,到场领取案款12人,其中涉民生类案件3件,涉中小微企业类案件10件。
近年来,青海法院积极回应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殷切期盼,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在现场,当事人许跃良和季海燕带着锦旗来到了案款发放现场。“案款执行任务重,难度大,格尔木法院的执行法官多次带着我与被执行人沟通,通过一次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我顺利拿到了执行案款。今天来到这里,我怀着拿到案款的喜悦,也心存对执行法官的感激。”许跃良激动地说。
据统计,截止11月16日青海三级法院共收执行案件43965件,同比上升29%,结案28910件,执行到位金额22.37亿元,法定期限内发放执行案款16.57亿元,占执行到位金额74%, 切实将“纸上正义”落实到真金白金。
下一步,青海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