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是省委对依法治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意义重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作出了全面的安排部署,通过了《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特别是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勇的讲话,明确了下一阶段我省依法治省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路径和工作要求,为人民法院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应勇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法院要带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体学习和机关各支部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把专题学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理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法治湖北建设,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会议通过的《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里面有很多涉及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严格细化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推动法治湖北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省法院院领导、厅级干部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