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措施,是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避免申请人财产遭受不可挽回损失的一种方式,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的有力抓手,合理的运用财产保全措施,能将一部分极有可能进入审判程序的纠纷提前予以化解。近日,城西法院就接到了一起诉前保全申请案件,申请保全人某公司申请冻结标的为12500元银行卡存款的保全案件。
申请保全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城南新区支行ATM机上进行转账业务时,错把12500元转至被申请人的银行卡中,发现错误时已实时到账不可撤销,后申请人及时找到中国工商银行西宁城南新区支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情况说明,银行工作人员帮其联系被申请人结果发现被申请人的电话号码为空号,后申请人又到总寨派出所进行报案,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其无法受理,只能联系银行或者向法院寻求帮助。无奈之下,为防止财产的流失,申请人来城西法院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经审查后,立案庭法官及时冻结了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上的12500元存款,并与被申请人取得了联系。因被申请人年纪较大,且该银行卡已长期不用,担心自己被骗,不愿配合法院的工作,后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被申请人同意委托其家属前来法院处理此事,承办法官与其亲属取得联系后说明情况,其家属在对银行卡内的存款进行核实后将该笔钱款转至法院银行账号,由法院向申请人进行发放。申请人在领取该笔钱款时向该院送了“为民服务效率高,热情公正暖人心”的锦旗,并对此次保全的实施给予高度好评。
群众的满意就是干警工作的动力,此次高效率办案的背后是法院干警践行司法理念的真实写照、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贯彻落实、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检验。城西法院将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体干警将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努力提升法院各项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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