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经营困难,在合同履行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现在通过郑州两级法院合力,为企业圆满解决了1500余万元的合同纠纷,十分感谢郑州两级法院的努力,也特别感谢法官对企业发展所给出的意见建议。”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律师说。
2019年8月、10月,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公司分别签订了钢筋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对采购钢筋的型号、数量、供货厂家、结算价格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之后,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按协议供货。2021年1月双方对2019年8月-2020年11月之间的钢筋采购项目进行了对账,对供货量、货物总价、已付款、待付款等情况进行了结算。但在后续付款过程中,双方对计价方法、供货量、违约金计算标准等发生争议。为了要回货款,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起诉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诉讼中,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一审法官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判决某建设集团公司向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15731273.48元。判决生效后,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以一审判决结果为基础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诉讼费、保全费的承担进行了约定。
调解生效后,由于双方缺乏信任且某建设集团公司银行账户还处于冻结状态,为了尽快实现权益,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任留柱收到案件后,先向双方了解了情况,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经过了解,双方均希望法院通过扣划的方式快速解决争议。据此,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制作法律文书采取扣划措施,并通知郑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按程序办理了领款手续。
案件执行过程虽然简单,但通过此案,执行法官提醒双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关注细节、规范经营、依法经营,尤其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公章管理、委托授权、履约主动性等方面要特别注意,还要做好常态化的交易风险评估,并建立交易风险防范应对机制,这样既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也可以维护企业的信用和正常经营秩序。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下一步中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载体,坚持问需于企,实打实、面对面、心贴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尽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努力实现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度回应、主动作为和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