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的库尔勒,格外寒冷。但对我而言,内心却一阵激动,因为今天要开启我的第一次谈话提醒之行。
“谈话,是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之一,也是‘红脸出汗’的有力抓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把握好谈话提醒的方法步骤、分寸火候至关重要……”谈话前,我的师父——有着多年纪检监察办案经验的董主任,耐心地对我强调谈话应该注意的事项。通过他细微的讲解,让我的心里有了底气。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谈话!”李某(化名)一开口就谈自己工作的辛苦与功劳,但对涉及的问题线索避重就轻。长期在司法一线工作的李某,头脑灵活,心理素质强。一开始,我们的谈话进行的并不顺利。
“老李同志,你在司法系统工作近三十年,大家都很认可你,这是组织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董主任便和李某聊了起来。
由于之前做足了功课,清楚掌握了问题线索的来龙去脉,加之与证人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之后结合李某的特点向他开展政策纪法宣传,在把握谈话“硬度”的同时,也向李某传递组织的温度,最终李某放下了思想包袱,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此次谈话提醒,让我对遵规守纪多了一份警醒和自觉,感谢组织和同志们及时拉我一把!”红了脸、出了汗的李某,在道别时说的话让我们感到欣慰。
“要通过谈话,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从灵魂深处受到触动,更加自觉地锤炼党性,净化灵魂。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而言,谈话提醒也是对我们政治素养、政策水平的重大检验。”谈话结束后,董主任意味深长地对我说。
谈话提醒是净化灵魂之举。经过此次谈话,让我认识到开展谈话前,必须全面收集了解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和预案,细化谈话对象、时机和方式,列出问题清单,做到一人一方案,一人一提纲。同时,要善用理想信念、政策纪律、事实证据,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心上,做到点上。既要有金刚怒目,一针见血地直戳痛点,又要有菩萨心肠,开诚布公地亮明政策,因势利导,让谈话对象深刻认识到谈话提醒是组织上给予的机会,敦促其知纪明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巴州纪委监委 杜璨 | 责任编辑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