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法院立案庭来了8位农民工兄弟,其中一名农民工代表罗某某说他们2020年干的工程到现在都没有给他们支付劳动报酬,寻求企业解决无路,导致他们生活困难,且如今年关将近,家中用钱的地方比较多,希望能够得到法律的帮助。
经过工作人员了解,原来被告青海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第三人许某明于2019年9月左右签订了劳务合同。2020年5月至9月,许某明在施工过程中就砌筑劳务雇佣8名农民工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20年12月初全部验收完工。2021年,由于被拖欠劳动报酬,罗某某等8人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资,在法官的调解下,三方签下调解协议,青海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初支付工资,但快过年了,这几份调解协议却仍未被履行,罗某某等8名农民工群情激愤,来到城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能够主动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仍态度嚣张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于是承办人使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现身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在节日即将来临之际成功让8起案件的申请人拿到工资共计4万余元,仅七天时间案件便顺利执结,保障了农民工兄弟们的合法权益。
岁末寒冬、年关将至,农民工欠薪、讨薪话题总是格外牵动人心。城东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快速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有效打击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