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传达贯彻自治区“两会”精神和2021年度高院机关工作总结会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高院机关要强化模范带头作为,切实把“两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
2021年,高院党组带领全区法院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我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高院机关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两会”精神,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两会”的有关报告、决议,及时深入领会把握会议精神,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及关注的案件,特别是要切实把“两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高院机关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努力使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要加强对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切实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落地。要带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头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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