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置业有限公司把一面写有“公正执法解民忧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湟中法院多巴法庭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敬业尽责、为民解忧的感谢,彰显了人民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拒交费用引纠纷。原告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4月6日立案后,多巴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经法庭审理查明:2017年9月2日,被告在原告处领取其购买的位于湟中区多巴镇多巴南街夏都家园小区房屋钥匙并入住。作为物业公司,原告按照合同协议,为包括被告在内的小区业主提供了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修缮、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拖欠原告物业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达8471元未付,原告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
妥善处理解民忧。多巴法庭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法官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同时向物业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成功调解了这起物业纠纷。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涉案金额合计9125元,被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分批次付清。
高效便民获好评。人民法院调解工作,不仅能够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而且对于法院诉源治理,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司法资源科学有效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2020年至今,多巴法庭审理物业纠纷50余件,除1件判决结案外,其余均为调解处理。这些物业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一致好评。
物业案件虽小,但矛盾比较尖锐,关系到一个个家庭与社区的和睦,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法院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关键性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机制,更深层面解读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新内涵,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下一篇:一年之计在于春 元气满满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