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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件件实事暖人心 司法为民见真情

发布时间:2022-03-06 来源: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执行工作中,湖北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善意与文明传递到每一个案件的执行办理中,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恩施法院崔坝法庭:民间借贷纠纷终执结

  “法官,请您帮忙联系一下张某,我把钱准备好了,我们一起到法庭把案子结了吧”。2022年春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徐某向执行法官打电话请求。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谭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谭某应当偿还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徐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被执行人谭某、徐某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恩施市崔坝法庭发现被执行人谭某下落不明且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为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早日实现,执行法官仔细研究案情,根据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2021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徐某当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徐某当场支付欠款5万元,并约定尾款7万元于2021年底偿清。2021年底,被执行人徐某因种种原因未能偿清剩余欠款,申请执行人张某再次找到法院,请求继续执行。

  2022年2月7日,执行法官再次督促被执行人徐某履行和解协议,并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2022年2月8日上午,被执行人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当日下午4时,被执行人徐某将7万元现金亲手交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此起借贷纠纷顺利执结。

  云梦法院:诉前劳务纠纷巧化解

  “雇主欠我们工钱拖着不给,想着通过法院帮我们追回拖欠的工钱,没想到不用立案就拿回了全部工钱,诉讼费也省了。”“是啊!真是太方便了!”务工人员李某新等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1月25日,李某新、程某明、肖某传、周某安、李某明因向陈某英追要劳务费未果,将陈某英起诉到孝感市云梦法院,5人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工钱。除了李某新等5人,陈某英还下欠将近20名工人的工钱。立案庭的法官在了解到当事人诉求后,一边引导当事人准备诉讼材料,一边及时与陈某英取得联系。在向陈某英说明具体情况后,陈某英表示自己正在外面结账,待结完账后,一定及时将这一批农民工工资给付到位。随后,法官将陈某英的意见反馈给了5位农民工,并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解5人可以先回去等待结果,法院将及时督促陈某英给付欠款,如果没有给付到位,会立即将5人的案件转入立案程序,通过诉讼将工资要回来。

  2月8日,李某新、程某明、肖某传、周某安、李某明来到法院,向立案庭法官说明陈某英在除夕当天已将下欠的工资全部给付到位,并感谢法院督促陈某英及时将欠款给付到位,大家因此过了一个安稳年。同时,李某新等5人向法官请教了在外务工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和法院诉前调解的详细规定。

  武穴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破僵局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工钱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月9日,申请执行人兰某一边数着手中的工钱,一边激动地说道。

  

  原来,2019年胡某承包了某拆迁工程,雇佣兰某做工。工程完工后,胡某未及时支付兰某工资,并于2020年5月给兰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其中载明了拖欠金额及约定的支付时间。但胡某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兰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黄冈市武穴法院判决后,胡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兰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关系着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秉承着“民生无小事”的原则,第一时间在网络上对胡某的财产进行查控。经网络系统反馈,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没有放弃,通过线下多方调查,发现胡某有机动车一辆,便迅速依法对该车进行查封扣押,同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将胡某带到法院进行思想教育,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但胡某依旧不为所动,法院遂依法决定对胡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胡某看到拘留决定书后,当即联系其家人送来了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hubei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2/id/6539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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