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至23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原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2年至2015年9月期间,被告人郭继庄,先后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利息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索要、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务,共计折合人民币377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继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单位和他人谋取利益、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郭继庄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郭继庄进行了辩解和最后陈述。
省、市相关单位、社会各界群众和被告人家属8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