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广大妇女见贤思齐、勇担使命、接续奋斗,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通报表彰了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三店人民法庭庭长胡春芳荣获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荣获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
胡春芳/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三店人民法庭庭长
“谢谢胡庭长,了却了我爸爸生前的遗憾。”
“胡阿姨经常来看我,给我送很暖和的被子,还有牛奶、饼干,鼓励我好好学习。”
……
这些当事人话语中的主人公,便是新洲区人民法院三店人民法庭庭长胡春芳。在法院工作30余年里,胡春芳办理了大大小小几千件案件。她始终脚踏实地地办好每一件大案小案,用真心守护司法公正,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衷。
抗击病魔,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
走进胡春芳的办公室,一股浓浓的中药味扑面而来。在她的办公室一面靠墙的小方桌上放着一个水壶,水壶中温着中药。胡春芳拿起保温杯,从水壶中倒出一杯中药,一口喝下,对她而言,喝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今年52岁胡春芳患有免疫系统疾病,病情已持续了20余年。
“当年确诊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院里让我回家休息,但是越休息越觉得自己是个‘废人’,精神状况越差。”胡春芳说自己天生是“劳碌命”,闲不下来,在家没休息几天又来上班了。虽然是个病人,但胡春芳对自己的要求不低,和同事一样加班加点,年均结案数远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刑事审判是惩治犯罪、守护平安的“主战场”。2018年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大量涉黑涉恶案件涌入法院。因年轻法官缺乏办理此类案件的经验,胡春芳此前又长期在刑事审判一线,2019年12月,胡春芳临危受命,服从院里安排,从法庭抽调到院扫黑除恶专班,成为合议庭成员,协助主审法官审理何某军等16人涉黑案。
涉黑案件犯罪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罪名广、线索复杂,每一个定罪细节需要反复核实和甄别。胡春芳经常利用中午和周末休息时间,梳理犯罪线索,98本卷宗,她用15天“啃”完,最终确保了案件如期开庭,15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巡回审判,把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2019年9月,胡春芳从刑事审判庭调到三店人民法庭工作。法庭工作远比机关工作条件艰辛,三店人民法庭又是一个地处偏远的基层法庭。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通常不复杂,但每一个案件背后至少关乎两个家庭,关系着农村社会的稳定,丝毫大意不得。”在基层法庭,胡春芳利用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断案家长里短,让法律更有温度。
“老百姓之间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化解,时间长了就容易形成积怨,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三店人民法庭地处偏远乡村,村民出庭打官司困难。为了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官司“后遗症”,胡春芳多次进村入户,上门开庭,化解矛盾。
赵某在李某开设的养鸡场工作了多年,2020年5月,受疫情影响,李某的养鸡场资金链出现了问题。经双方结算,李某拖欠赵某工资9万余元。
因赵某的妻子突发重症,急需这笔“救命钱”,赵某多次找到李某要求结清工资未果。无奈之下,赵某将李某起诉到三店人民法庭。
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是胡春芳。考虑到原、被告两人共事多年,本来关系也不差,此事又是因为疫情导致养鸡场经营出现了暂时性困难。为妥善处理好该案件,胡春芳喊来了原告,将庭开到了养鸡场里。
在养鸡场里,胡春芳推心置腹地劝说李某,向其讲述有关法律规定,以及赵某的家庭情况。面对原告赵某,胡春芳耐心地向他介绍了养鸡场当前的经营状况及难处。经过耐心、细致、艰难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打开了“心门”,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曾经激化的矛盾得以化解。
帮助困难家庭,给儿童送去温暖
“胡阿姨,您送的衣服,同学们都说好看呀!”2021年4月,胡春芳带着庭里的同事去小智家中走访,给小智送去零食和生活用品。
2014年,因为父母离婚,年仅4岁的小智跟随父亲生活。小智的父亲常年打零工,小智由爷爷和奶奶照看,两位老人身体都不太好,爷爷靠收废品维持生活。
案件判决之后,小智一家的状况一直让庭里的同事惦记。三店人民法庭将小智一家纳入庭里帮扶对象。胡春芳到法庭工作后,从前任庭长手中接过帮扶的“接力棒”,只要有时间,便会带着庭里的同事去小智家走访,了解小智的近况。庭里的同事主动出资出物,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
家住三店街的张兰患有中风并发症十五年了,属于重度残疾,需长期吃药控制。张兰生活不能自理,丈夫长期在家照顾无法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得知张兰想要一辆电动轮椅方便出行,胡春芳和庭里的同事主动认领了她的心愿。在胡春芳的号召下,庭里同事集资给张兰买了一辆电动轮椅,帮助张兰“圆梦”。
这样的事情很多。胡春芳常说,做好基层法官,除了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还要尽最大努力为困难群众“搭把手”,特别是要守护好妇女儿童的幸福,这也是她一贯奉行的准则。
这些年来,很多对婚姻、家庭失去了信心的当事人,在她的鼓励、教育、帮助下,重新升起了对美好生活的信心。许多困难家庭在她的帮助下,生活又有了着落。
胡春芳以单位为家,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不喊一声累,不叫一声苦,以自己的坚韧和快乐精神感染着身边的人,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女法官的风采和博大的胸怀。
2021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在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个群体,她们对内发挥引领作用,团结全庭及全院女干警、女法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外创优形象,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她们熟练而专业的审判技能,办理着一个个疑难复杂的案件,用她们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着一个个难解的矛盾纠纷,她们就是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强化素质,认真履职。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有干警7人,其中女干警4人,她们自立、自强、团结奋斗,甘于奉献,长期担负着神农架林区法院机关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任务,是林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中坚,2021年民事审判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9件,审结212件,结案率96.8%。多年来,在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法院妇委会主任、民事审判庭庭长张丽的带领下,女干警们加强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知识学习,立足本职,依法履职,创先争优,充分展现了巾帼风采和法官魅力。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探索多元化化解民事纠纷的途径,形成多途径化解民事纠纷模式,加强与妇联联系配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维权机制。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民生,为民服务实现新突破。开展家教家风建设,宣扬优良家训;组织志愿者参加脱贫攻坚、下沉社区、抗击疫情、“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做到了以审判带社区,以和谐社区促进和谐家庭;加大法治宣传,积极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法规,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妇女提高维权意识;借助案件审判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为农村留守儿童“捐资助学”、“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基层社会治理活动,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拓展为民服务广度。
不懈的艰辛、不懈的努力。2010年3月,民事审判庭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3月被林区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同年及2014年4月被林区党委政法委授予“十佳政法单位”称号;2015年3月被林区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多年荣获林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庭长张丽个人于2006年、2020年两次被中院记三等功,2013年获湖北省“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获全国妇联“全国妇女维权先进个人”称号。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民事审判庭女法官、女干警们将不忘初心使命,继续奋进,为新时代法治建设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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