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栗战书委员长所作的报告紧扣人大“四个机关”定位,实事求是总结了2021年的人大工作,谋划部署新一年工作,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思想,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高举旗帜、导向明确、彰显人民至上和法治精神的好报告,完全赞成。
过去一年,人大工作亮点很多,黄海龙代表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一是重点领域立法成果显著。加快了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的立法工作,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监察官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外国制裁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充实了促进发展、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健全了国家治理急需、人民群众关切的法律制度。二是监督实效持续增强。全面监督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全面加强对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有力监督,保证了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等,有力促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相统一。
特别重要的是,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全党全国人民坚定制度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去年,广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有力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发展。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高级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必将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更加有效开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