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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双碳”为幌子实施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2-03-26 来源: 贵州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2020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下简称:“双碳”目标)。“双碳”目标不仅是技术问题,也不仅是单一的能源、气候环境问题,而是一个影响广泛和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势必对今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省经侦部门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双碳”目标不对等信息差,打着“双碳”目标名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不法分子利用“双碳”目标话题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

  一是传销犯罪。不法分子打着“双碳”目标幌子,以考察、旅游等方式,为传销穿上“支持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外衣,实施传销违法犯罪。如,不法分子打着“EP环境保护”项目幌子,在自建微信群中,拉人头销售虚拟币层层返利,实施组织传销活动。

  二是合同诈骗。不法企业谎称拥有先进的降碳技术(如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利用生物质能发电耦合CCS技术等)以及新能源技术,向相关企业、个人实施合同诈骗。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开市。碳交易是指政府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上限以排放配额的形式分配给每个企业,企业对排放配额自由出售的过程。碳交易操作环节多,专业要求高,必须要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原文链接:http://gat.guizhou.gov.cn/jdhy/hygq/202203/t20220324_73104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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