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作为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关心群众疾苦、展现司法关爱、及时消除社会不安定性因素、传递正能量的一项暖心工程。近年来,大柴旦矿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贯彻“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对因被执行人短期内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缺乏社会保障、社会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精准救助,让救助申请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为彰显司法关怀,传递法治温暖,3月15日,大柴旦法院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4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感谢大柴旦法院!感谢法官!”领到司法救助金的马某德等人难掩内心的激动,不停道谢。
2021年5月初被执行人张某雇佣申请执行人马某德等四人在大柴旦某商务酒店装修工程从事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的工作,期间被执行人一直未支付四人劳务费,马某德等四人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也未履行,马某德等四人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马某德等四人向大柴旦法院提交了救助申请,经执行干警核查之后,认定其四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3月15日,向四名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开展司法救助,是尊重和保障人民司法权益的直接体现,不仅展现了司法的温情,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柴旦法院将继续强化司法救助制度落实,深化司法救助措施,积极拓展司法救助功能,有效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情怀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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