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董开军院长指出,审判监督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依法纠正刑事冤错案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不断提升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质效,深入推进审判监督机制改革,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再审审理案件32746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2247件,为保障人权、维护公正、保护产权、促进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董开军院长强调,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审判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挑战。经济社会步入新发展阶段,对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审判监督工作面临新课题新任务;依法治国全面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权利受到切实保护和救济、对公平正义及时实现有更高期待;作为法院内部监督的重要制度,审判监督在整个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这些迫切要求我们必须推动审判监督工作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当前,审判监督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案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审判监督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差距。全省法院必须提高站位,更新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措施,努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新局面。
董开军院长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要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端正司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从维护大局出发,从人民利益出发,敢于纠错、及时纠错,对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保持政治定力、法治定力,正确处理依法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的关系,让司法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增强群众感情,既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也是做到司法文明。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加强社会调研,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推进良法善治。
二是依法规范办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要加强刑事案件纠错防冤力度,高度重视申诉复查工作,严格把握启动再审和再审改判标准,正确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做实做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查,提升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化水平。提高民商事及行政再审案件办理质效,注重均衡结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强化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纠错专项行动,深入排查,依法纠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优化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要完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树立“一盘棋”意识,把从事审判监督案件审查、审理任务的部门纳入审判监督工作总体格局,完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审判监督体系,形成整体合力。完善上下级法院联动机制,建立再审审查案件沟通联系、指令再审案件跟踪督办、指令异地再审案件监督协调制度。完善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对待社会监督、舆情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案件监管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调研与总结机制,加强常态化调查研究,强化错案分析与审判经验总结,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董开军院长强调,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建设过硬的审判监督队伍。
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致平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袁春宣读《关于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党组成员、一级高级法官朱兆法宣读《关于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安庆、合肥、阜阳、六安四个中院在会上交流经验。省高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等在主会场参会,各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干警代表等通过视频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