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自去年5月,郴州中院驻汝城县濠头乡上河村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进驻以来,依托该村生态环境好、水利资源丰富等优势,着力开展 “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
上河村大厅组村民罗运红一遇到驻村工作队员就竖起大拇指。罗运红有语言障碍,家里条件不好,房前屋后脏乱差,自从村里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后,家里的旱厕改造成了标准的卫生厕所,屋前的泥巴路也改成了宽阔的水泥路,居住环境大变样,人的精神头也更足了。
与罗运红一样情况的村民在上河村还有近200户,去年,工作队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首仗来打。创新工作机制,坚持“花小钱办大事”,就地取材,变废为宝,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式主义,村民理事会根据实地勘测的面积开具材料单,村民照单领料,投工投劳进行施工。激发内生动力,改造风格保持了本土特色元素,不但合理节约了开支,还提高了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了村民参与建设的热情,营造出人人共建、户户参与的氛围。
经过近一年的改造,上河村的旧面貌一去不复返,上河村也获评县乡村振兴先进示范点,驻村工作队长刘兵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大创建启动会上作典型发言。
如今,走进上河村,只见青砖围栏的菜园干净别致,圆石环绕的树木错落有致,河卵石景观墙延伸其中,私家小花园随处可见......一幅幅幸福和美的画卷徐徐铺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