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的问题能这么快解决,没想到咱们的执行法官这么认真负责,非常感谢法官帮我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是彻底解决了,我就知道法院是最公正的地方!”83岁高龄的曹某难掩心中的激动,拿着刚刚办理的不动产证来到大通县法院执行局表示着深深的谢意。
20年前,曹某从刘某处购得房屋一套,但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来当曹某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刘某身在外地,且因年事已高,无法来青海协助办理。曹某诉至大通县法院,经大通县法院判决刘某协助将房屋过户至曹某名下。判决生效后,刘某因身体原因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曹某无奈向大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通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80多岁老人,且被执行人刘某在湖南老家,身体状况欠佳、行动不便,无法前来办理过户手续。执行干警便多次前往大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工作人员沟通协调,详细了解房产过户办理流程,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跟进下,于2022年3月25日涉案房屋成功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曹某名下,该案顺利执结,为两位高龄老人解决了实际困难。
该案不仅高效化解了纠纷,也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和谐关系,这样的暖心服务,是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的真实写照,执行干警也将持续秉承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高质量办理每一个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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