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丰县八孩女子事件持续引发网友关注,目前处于相关部门联合调查阶段。拐卖妇女儿童行为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让我们每个人深恶痛绝。近日,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进一步强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于保护被拐妇女儿童,听听贵州12348律师怎么说。 答: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 、收卖、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1.拐骗,是指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 2.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 3.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 4.贩卖,是指行为人将买来的被拐的妇女、儿童再出卖给第二人的行为; 5.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答: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答: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收买的,可能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PS:阻碍解救是指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排查来历不明儿童或者进行解救时,将所收买的儿童藏匿、转移或者实施其他妨碍解救行为,经说服教育仍不配合的行为。 答:没有非法获利目的的民间送养行为,通常并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常见有以下情形: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答:1.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2.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3.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的,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4.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5.将妇女拐卖给有关场所,致使被拐卖的妇女被迫卖淫或者从事其他色情服务的,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答: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答:不仅帮助“人贩子”可能构成犯罪,帮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也可能构成犯罪: 1.明知他人拐卖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健康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2.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收买妇女、儿童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但是,收买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答:明知他人系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仍然利用从事诊疗、福利救助等工作的便利或者了解被拐卖方情况的条件,居间介绍的,以拐卖儿童罪的共犯论处。 答:如果符合管辖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即使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也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PS: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答: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的“儿童”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 1.妥善照顾自己的孩子,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如与父母走失,可以向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或者拨打110热线; 2.找工作建议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等通过合法途径或通过信得过的亲戚、朋友介绍; 3.上网交友请谨慎,注意保护家庭住址、人员等个人信息; 4.在外出途中,一旦遇到危险,及时向公安民警和周围群众求助。 5.被拐妇女、儿童请勇于发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普通群众发现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时,可以通过拨打110热线、前往当地派出所等方式举报;也可以拨打12338向妇联组织反映。 7.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我们每一名社会成员的责任,法律咨询需求可拨打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专业服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贵州12348律师与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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